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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成绩总分为100分,由三部分构成:指导教师审阅成绩占25%,评阅人评阅成绩占25%,答辩成绩占50%。其中任何一部分的成绩达不到该成绩60%的及格线者,即视为不及格。每部分成绩均按百分制评定,然后按比例折合。
一、评定内容
1. 科学性。观点是否明确;论据是否准确、可靠;结论是否合理;是否能够反映出学生对本学科知识系统掌握的程度及对其中某一问题有较深入的理解和认识。
2. 创新性。是否有一定的广度和深度,是否站在了学科前沿、在某一方面有创新。
3. 实用性。是否具有现实意义和学术价值;是否能够体现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4. 逻辑性。论证是否充分;层次是否分明;逻辑是否严密;结构是否完整、合理。
5. 技术性。是否具有收集整理运用材料的能力;语言表达是否清晰、准确,格式是否规范。
二、成绩评定档次标准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统一按照百分制分数评定。
为了使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更加公平、合理,更具可操作性,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在评审毕业论文(设计)时,可参照以下四个档次给定分数,即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各档次的分数区间如下:
优秀(85分以上):
1.观点明确;论据充足;论述深刻,论证严谨,有一定的独创性;
2.结构完整,层次清晰,文理通顺,表达准确,格式规范。
3.综合运用已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强。
4.工作态度积极,主动与指导教师和评阅人沟通、交流。
5.答辩中思路清晰,重点突出,能准确回答问题。
良好(70-84分):
1.观点明确;内容充实;有一定的理论性;论证严谨,逻辑性强。
2.结构完整,层次清楚,语言流畅,格式规范。
3.综合运用已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强。
4.态度积极,能够主动与指导教师和评阅人沟通、交流。
5.答辩中,条理清楚,能抓住重点较正确地回答问题。
及格(60-69分):
1.观点明确;内容较为充实;有一定的理论基础;论证较为严谨,逻辑性较强。
2.结构完整,层次较为清晰,语言通顺,格式较规范。
3.有一定的综合运用已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4.态度较认真。
5.答辩中,条理尚清楚,主要问题回答基本正确,或经启发后回答基本正确。
不及格(60分以下):
1.观点不明确或存在原则性的错误。
2.材料空泛或虚假,论证片面、紊乱,无逻辑性。
3.条理不清晰,辞不达义。
4.答辩中不能解释毕业论文中的基本论点,经启发仍不能正确回答。
三、毕业论文的成绩应呈正态分布,一般情况下“优秀”不得超过学生总数的15%。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视为毕业论文不及格:
1.参加毕业论文的实际时间少于我系规定时间二分之一者(包括请假、旷课等原因)。
2.未完成毕业论文者。
3.虽完成毕业论文,但未经指导教师或论文评阅人签署意见者.
4.没有参加答辩者。
5.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或请人代写者。
6.技术性错误超过千分之一者。
7.历史纪录资料不全者。历史记录资料包括论文写作期间各阶段原始资料,主要有:文献综述;指导教师指导纪录表:开题报告、提纲初稿、修改后提纲、论文初稿、二稿、定稿、指导教师审阅意见表;评阅教师评阅意见表;答辩记录表。
文学与传媒学院
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