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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习性质、目的和要求
(一)实习性质
专业实习是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学等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学等专业的必修课程,也是课堂教学的延伸,是学生丰富实践经验、掌握专业技能的重要手段和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课程着重培养和开发学生实践操作能力与工作技巧,基于各理论课程知识,理论联系实际,构建起完整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体系,提高学生的综合专业素质。
(二)实习目的任务
1、实习目的
通过实习,帮助同学们熟悉社会、培训工作技能、端正工作态度、提升职业素质,为同学们的职业道路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也促进学生提高理论知识与专业实践相结合的能力,进一步了解专业人才的市场需要、发展、运作的知识,掌握该领域工作的基本方法、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提高自身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以期能够适应社会的工作需要。
2、实习任务
通过实习学生应完成的任务如下:
(1)将课堂知识社会化,借助实践总结发现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内在联系;
(2)初步获得基本操作技能和工作经验,培养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加深并巩固和提升已经获得的本专业的相关理论知识和职业技术技能;
(3)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实现从学校到社会的初步过渡,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4)培养学生获得信息的能力,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和个人的表达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工作作风和职业素质;
(5)学生在指导教师的引导下,根据指定的设计任务,收集资料,研究问题,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地完成设计任务所规定的所有工作,使学生毕业后能多、快、好、省地适应各自岗位的需求;
(6)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和判断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实习要求
专业实习是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学等专业教学的重要教学环节,是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强化学以致用的关键过程。为保证学生实习任务的顺利完成,达到预期的目的,所有实习学生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自觉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纪律的学习,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院的实习规定,实习单位的劳动纪律。
2、服从实习单位安排。实习结束后,应请实习单位写出实习鉴定。内容包括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劳动纪律和业务能力等,并将签字、盖章(单位或实习部门盖章)后的表格带回交学校毕业实习指导小组认定。
3、必须如期完成实习工作及实习报告,汇报自己的实习情况。实习报告经实习指导小组教师讨论、评定成绩和写出评语。实习报告完成时间为实习结束后2周内。
4、自主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应定期向向院部实习领导小组和辅导员报告(报告四次,计入毕业实习平时成绩)。报告内容包括:实习单位(名称、地点、联系电话和电子信箱)、岗位、指导老师(或人事部门负责人)和实习简况(200字以上)。
二、实习内容、时间、人数和地点安排
(一)实习内容
实习的内容大体按专业方向进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广播电视学专业等主要在电视台、电台、影视制作公司、企事业单位进行编导制作、节目主持、宣传策划等工作。
(二)实习期限、实习方式
1、实习时间:第7学期1-18周。(“实践教学活动”(摄影摄像采风)时间一般安排在第二学年结束的暑假)
2、实习方式:主要采取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实习由学校统一安排实习基地实习。分散实习主要由学生根据就业需要,自主联系。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必须提供实习单位的证明和安全承诺书。
(三)实习基地和人数安排
1、为保证实习教学质量,学院和系部的实习基地一般采用签协议的形式予以固定。专业实习基地数目不少于10个。
2、实习基地应具有一定的接待能力,能够每次接待不少于3名同学的实习。基地运行比较正常,技术、管理比较先进,对学生实习足够重视。
三、实习组织领导
(一)实习领导机构
实习工作实行教研室主任负责制,主管实习工作的主任具体负责学生实习工作和管理工作。
(二)实行指导教师职责
各实习班的辅导员或任课教师作为指导教师协助主管实习工作的主任做好学生实习指导工作。
实习总负责人、辅导员或任课教师每周定期与学生进行双向沟通,指导与督促学生按计划进行实习,帮助学生解决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困难。
(三)实习准备
1、实习分组及教师配备。指导教师与学生的比例按每班2名的标准配备(多个班级在同一个实习基地实习的,指导教师数量可酌情减少)。指导教师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思想作风好,业务能力和工作责任心强。
2、准备工作。负责实习工作的主任应提前2周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了解现场情况,与实习单位商定实习方案与进度。
3、实习动员。学生进入实习单位前,系部应对学生进行实习动员及岗前安全教育,向学生讲明实习目的与要求、主要内容、进度安排、考核方法、应遵循的规章制度和其他注意事项。
(四)实行巡回检查制度
在实习期间,由院领导带队,实习领导小组成员为队员,定期走访实习单位,巡回检查实习情况,指导学生实习,及时了解情况,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实习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小组负责人应提交实习检查有关工作记录、工作总结以及影像资料等文档交系部存档。
(五)实习指导
实习指导应体现实习目的与要求,指导教师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熟悉实习教学环节的各个流程,合理恰当地安排实习活动,加强实习组织与管理,及时指导,适时总结,注重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使学生在实习过程中获得知识、增长技能;
2、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和安全,对学生认真负责、严格要求,经常进行安全、保密教育,防止发生事故,妥善处理实习中的突发事件;
3、全程参加实习过程,及时了解、掌握及检查学生完成实习的情况,经常检查学生的出勤和纪律,做好考勤记录,指导学生撰写实习报告,切实保证实习时间。
(六)实习报告与实习工作总结
1、实习报告写作要做到格式规范,语言文字准确,书写工整,统计数据完整,图表、图样清晰,专业基本原理运用正确;
2、实习报告批改要做到仔细认真、公正客观、实事求是,肯定优点,指出不足,成绩分布要合理。
3、实习工作总结要全面、客观、规范。
(七)实习效果
1、通过实习,学生经历了严格的实践考核和专业素质训练,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得到提高。
2、通过实习,学生能够综合应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技能、初步获得本专业领域中用人单位的实际知识,同时在口头和书面的交流能力、协同工作能力、人际交流能力、职业道德、分析问题的能力和专业技能等方面得到锻炼。
四、实习教学质量的评价实习考核办法
(一)实习教学质量的评价
1、学生评价
学生评价是实习教学质量监控中的重要环节。学生评价主要是从自身的实习感受来评价实习基地的作用和实习过程的效果,重点反映实习对于个人能力提高的帮助以及实习中需要改进的问题。学生评价由院部组织进行。
2、实习单位评价
学生评价是实习教学质量监控中的重要环节。学生评价主要是从学生实习态度、实际表现,专业技能、实际能力、个人能力提高等方面的评价。
3、系部评价
对于本学院的实习教学质量,学院应做好自评工作,全面评价实习教学在本单位教学工作中的地位、作用和实际效果,并对学生、指导教师、实习单位作出客观评价,总结实习经验,寻找不足,不断提高实习教学质量。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设计本单位实习教学自评表格,进一步做好实习教学质量监控工作。
(二)实习成绩评定标准
实习成绩是衡量一个学生实习期间工作表现的主要依据,是学生毕业的必备条件。为了保证学生学年实习过程的真实性和实习质量,最终成绩的评定以实习单位书面评定意见和学年实习报告完成情况为主。若无加盖学年实习单位公章的书面评定意见,即使该学生完成了实习报告以及其余表格的填写完整,也作不及格处理。实习成绩的评定采用优、良、中等、及格与不及格五级分制。实习的每个等级评分基本标准如下:
1、优秀
实习符合规定时间长度,实习期间表现突出,实习单位公章的书面评定意见优秀;熟悉掌握实习业务处理过程,具有实际业务应变能力,指导教师反映业务情况优秀;按规定按时完成实习报告、实习报告逻辑清晰,表述准确。
2、良好
实习符合规定时间长度,实习期间表现良好,实习单位公章的书面评定意见良好;熟练掌握实习业务处理过程,具有一定的实际业务应变能力,指导教师反映业务情况良好;按规定按时完成实习报告、实习报告逻辑清晰,表述准确。
3、中等
实习符合规定时间长度,实习期间表现中等,实习单位公章的书面评定意见中等;熟悉掌握实习业务处理过程,指导教师反映业务情况中等;按规定按时完成实习报告、实习报告逻辑较为清晰。
4、及格
实习符合规定时间长度,实习期间表现一般,实习单位公章的书面评定意见一般;基本掌握实习业务处理过程,指导教师反映业务情况一般;按规定按时完成实习报告。
5、不及格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为不及格:
(1)未参加实习或实习时间少于规定时间一半以上者;
(2)未按规定完成实习报告、实习报告系他人代做或抄袭他人者;
(3)无加盖实习单位公章的书面评定意见,或实习单位公章的书面评定意见极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