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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应届毕业生(男生)网上预征报名通知
各有关部门:
按照省教育厅和上级兵役机关的统一安排,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男生)网上预征报名工作开始,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入进行思想发动,尤其是辅导员务必通知到每一位应届毕业生(男生),并认真组织学习《2012国家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政策五十问》,提高应届毕业生(男生)网上预征报名的积极性。
具体报名时间:5月3日至6月10日。
年龄:本科应届毕业生(男生)入伍预征报名年龄放宽到24周岁(即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女性毕业生和在校生不参加预征。但女性毕业生可在冬季征兵时在“女兵征集网上报名系统”直接报名应征,如果获准入伍,享受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各项优惠政策。
报名操作程序:登录“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网址:http://zbbm.chsi.com.cn或http://zbbm.chsi.cn),严格按照报名系统提示的要求进行操作,并认真填写《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B5纸)打印1份,《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B5纸)打印1份;《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A4纸,双面打印)打印2份(表中“学校资助部门地址”一项请填“河南省新乡市建设东路46号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学工部”)。预征报名者按要求填写、打印有关部门签字后的“两表”交给辅导员,辅导员在6月9日前交到学工部,由学工部统一在6月10日前送交人民武装部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确定对象阶段:(1)6月10日至20日,经初审、初检合格的应届毕业生确定为预征对象,由兵役机关在网上进行预征对象同步确认。对《登记表》和《申请表》进行审核签字盖章后,发给应届毕业生本人,作为优先征集的凭证。《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由兵役机关保存备查。(2)7月10日前,兵役机关将《登记表》和《申请表》审核盖章发给学生本人并完成网上信息确认。(3)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毕业生,10月底全国征兵工作开始前持《登记表》和《申请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通过体检、政审并符合其他条件的,由县(市、区)的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具体规定及相关政策,请按照《2012国家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政策五十问》执行。
附件: 2012国家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政策五十问.doc
咨询电话:0373—3329130
人民武装部
2012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