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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
为激励学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更好地发挥学生奖学金的激励作用,现将2010—2011学年评优、评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各系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上报评先结果:10月20日—10月24日
(截止日期:10月24日下午五点)
2、学工处审批:10月24日—10月28日
3、审批结果反馈:10月28日
二、评先项目:
1、先进集体:先进班集体
2、先进个人: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模范学生干部
三、评先要求:
1、各系书记全面负责所在系各专业本学年的评优、评先工作,带领本系辅导员和全体学生认真学习《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实施办法(试行)》。
2、“先进班集体”各系可以申报1—3个,附申报材料(要求系书记签字,A4纸、小四号、宋体、1.5倍行距,手写材料恕不受理)。一律按教务处设置的行政班级进行申报,为规范先进班集体名称,格式按XX系XX年级XX专业班报送到学工处管理科路瑶函处。
3、模范学生干部名额为所在行政班级学生总数的5%,申请者须填写申请表(见附件1),经系书记签字审核后,以系为单位填写(附件2)统一报送至学工处管理科路瑶函处;由学工处负责评选的模范学生干部需自行填写“模范学生干部评选登记表”(见附件1),于2011年10月24日下午五点前单独报送至学工处管理科路瑶函处。荣获先进班集体者,可追加模范学生干部2名。
4、荣誉称号申请:根据“XX系XX年级XX专业综合测评成绩”,按《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思想道德素质、专业素质、体美劳等素质测评分数分别在各项分值总额的60%以上,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前20%以内者,被评为三好学生,其中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前5%以内者,被评为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标兵和三好学生名额分别不超过本年级本专业学生总数的5%、15%,名额计算四舍五入,申请者须填写申请表(见附件3、附件4)。
5、评优、评先工作应当认真细致、公正透明、公平合理,按时完成(凡不按时上报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各系各专业评优、评先结果在上报以前应当向全体学生公布。
四、具体操作
1、各系综合测评评分细则,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详细情况(纸质和电子版具体格式见附件5)须于2011年10月24日下午五点前报送学工处管理科路瑶函处备案。
2、凡2010—2011学年有考核课程成绩不及格、受到纪律处分及有其他需要说明情况的学生不能参加评先,各系负责汇总“2010—2011学年评先特殊情况登记表”(见附件6),以系为单位于2011年10月24日下午五点前通过OA系统发至学工处管理科路瑶函处。
3、先进班集体申报材料于10月24日下午五点前报学生管理科。先进班集体审批后,即通知有关单位,通知到的单位可追加相应的模范学生干部指标。申报先进班集体及各类先进个人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审批,名额作废,不再增补。
4、以上所有材料请确保数据准确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予以通报批评。
学工处
2011.10.20